通知公告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学校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川人发〔2006〕34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中共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印发<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市监党组〔2020〕46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学校地处峨眉山市,隶属于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是省部级重点中专学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学校秉承“质量立校、责任立人、忠诚立业”的办学理念,构建了全日制普通中专、五年制高职大专、成人本(专)科、远程网络教育,以及各类中短期技能培训、系统业务培训、企业首席质量官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等多形式、多层次的多元化办学格局。现有在校生2000余人,教职员工170人。建校40年来,学校为全国市场监管系统、企事业单位培养输送了数万名质量技术专门人才,为地方、社会培养了大量适用性专业人才。
二、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及名额:心理健康教育教师1名
岗位类别:专业技术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完全符合《2021年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学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1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守法遵纪,政治可靠,品行端正;
3.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回避规定;
4.具有聘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能坚持聘用岗位的正常工作。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效期至2021年4月15日17:00时,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http://202.61.89.231]、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http://scjgj.sc.gov.cn/]、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学校网站[http://www.ahdygd.cn],下载并如实填写《2021年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学校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将登记表及报名要求提供的材料,以电子版或扫描件形式,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scjjxxb@sohu.com),邮件主题及附件请注明:“岗位+姓名”。
(三)报名时所需资料
1.《2021年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学校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附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本人本科以来的学历证书(国外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认证材料);
4.本人持有的符合应聘条件的资质证书;
5.2016年以来的科研成果目录(含公开发表论文及著作、承担的科研项目及取得的科研成果);目录填写在《2021年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学校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6.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决定书等有效证明材料。其中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市州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需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应聘人员对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两个环节。
1.资格初审。收到报名资料后,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届时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携带《2021年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学校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附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证件照片3张)、报名所需材料中提及的各项原件和复印件,到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学校现场复审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确定参加综合考核人员,并发给《综合考核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五、综合考核
(一)考核方式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组织“专业素质测试+面试”的综合考核,评估专业技术能力及岗位匹配度。考核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综合考核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弃权。
1.专业素质测试通过试讲方式进行。应聘者在试讲时向主考官提供时间为40分钟的所授教案(纸质及多媒体课件)一套(内容按照《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拟承担主要工作”栏要求自选题设计教案),重点从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教材内容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基本素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具的能力、教学效果六个方面进行考核;
2.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主要考查应聘者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事业心责任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
(二)考核评分及成绩计算方法
1.专业素质测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被考核人员的专业素质测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任意一项低于60分,不予录用;
2.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专业素质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考核成绩公布
考核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学校网站[http://www.ahdygd.cn]公布考核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核成绩相同,按专业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 《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招聘单位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成绩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考核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组织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与应聘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应聘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取消应聘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只递补一次)。
八、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的拟聘用人员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http://202.61.89.231]、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http://scjgj.sc.gov.cn/]、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学校网站[http://www.ahdygd.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主管部门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方式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主管部门审批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应聘人员的安全健康,请配合做好以下疫情防控工作。
(一)请各位应聘人员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提前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应聘人员资格复审和参加综合考核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注意社交距离。
(三)应聘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综合考核地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综合考核地点。
(四)为避免影响资格复审、综合考核工作,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川的应聘人员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应聘人员,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乐山市区域,按照疫 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综合考核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交于现场工作人员查验。
(五)资格复审、综合考核期间,应聘人员要自觉遵守秩序,与其他应聘人员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资格复审、综合考核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十一、纪律与监督
招聘单位在公开考核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0833-5522742
电子信箱:scjjxxb@sohu.com
监督电话: 0833-5533736
附件: 附件1:2021年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学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doc
附件2:2021年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学校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doc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学校
2021年4月7日